被贼惦记!中国终于制定细则:外国人再偷我们的技术,奉陪到底!
这一套安排,并不是凭空冒出来。往前翻,中国在商业秘密保护上的制度建设,最早要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
1993年前后,中国在与贸易伙伴达成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时,就已经把商业秘密纳入反不正当竞争的范畴,随后《反不正当竞争法》确立了现代意义上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框架。

1995年前后,原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加强国企商业秘密保护的一系列文件,当时重点更多落在企业内部管理、员工离职等环节上。
那时候的出发点很现实:中国还是技术追赶方,最怕的是自己刚搭起来一点技术积累,被内部人随手带走或者被竞争对手挖人整窝端。
同时,中国希望通过技术引进、合资合作尽快补上短板,对外的语境是“多学习、多引进”,很难把“防境外来偷中国技术”放在制度设计中心位置。
商业秘密保护的重心,自然偏向国内市场秩序和企业自保。
电动汽车、新能源电池、光伏、通信设备、高端制造等领域里,中国企业不再是简单追赶,而是在多个环节里做到世界前列。
对应的变化,就是窃取商业秘密这类事情不再只是国内同行之间的小动作,而是带着明显跨境、跨公司、跨团队的复杂链条。
2025年,最高检指导办理的尊湃通讯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生效,14名被告人全部获刑,这起案件在官方公开信息中被明确定性为典型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涉及40余项尖端技术信息,已经不是普通劳动纠纷能解释得了的规模。

美国多年前就有《统一商业秘密法》《捍卫商业秘密法》这一类专门工具,配合所谓“301调查”,经常在跨境案件中采取制裁、诉讼、禁令等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