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宁可不要本土,也保住这里!日本最想要的中国领土是哪?
除强征黄金外,日伪政府还通过强制摊派公债和强制储蓄的方式剥削东北人民。
1937年伪满政府发行公债4.44亿元,其中内债1.98亿元,外债1.93亿元,地方债0.53亿元,到1942年则增加到28亿元,内债17.57亿元,外债9.53亿元,地方债1.87亿元。
每次发行公债,都是由伪中央银行承包后强行转给私营金融部门,再强制分摊到每个东北人民身上。
1940年1月,伪满政府将金融合作社和农事合作社合并,成立兴农合作社,从而加强了对农民的控制和对农产品的统制。
之后5年时间里,日本帝国主义从东北强征粮谷达3000多万吨,日伪当局在保证“绝对优先军需和对日输出”的基础下,对东北农村实行“农村生活必需品配给制度”。
配给制度根本不管东北人民的死活,数量少、质量差,完全无法满足人民最低限度生活需求。
例如一般群众每月只配给9公斤粮食,广大农村地区每月每人只有6.5公斤粮食,本溪、营口在1943年大人每月7公斤、小孩2公斤,即便是沈阳每月每人不过4—5公斤。
即便配给如此少,日伪政府还不满意,在口粮中掺杂进发霉玉米面,至于大米、白面等则完全用于军需,或供应日本人。
劳动力是生产的重要因素,离开了劳动力就谈不上物质资料的生产,也就不可能从事掠夺资源,因此对劳动力进行统制也是日伪剥削东北的一个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