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硬刚“苹果税”背后:中国互联网1年被抽走400亿,30%费率何时能降?

时代财经获取的法院判决书显示,苹果方面辩驳认为,应用程序内数字服务的价格由开发者决定,而非苹果公司;收取佣金是行业通行做法,公司收取的佣金比例与其他应用商店收取的佣金相当,甚至更低。同时,苹果没有强迫消费者和开发者通过苹果的IAP进行独家交易,消费者可选择在开发者网站、电商平台等系统完成交易,转而在苹果手机上继续享受相关付费服务。

对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鉴于iOS系统的封闭性,用户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均难以在iOS系统和安卓系统之间快捷、便利的转换。而鉴于苹果公司系国内iOS系统下的应用程序交易平台的主要经营者,故苹果公司在该市场显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但法院认为,目前并无证据显示苹果公司收取的佣金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其他平台,且也无证据证明苹果应用商店的价格高于在安卓应用商店的价格系由于苹果公司收取佣金所致。而苹果公司使用IAP模块涉及对象为开发者,不会对消费者利益有所影响,原告并无诉讼利益。

此外,苹果公司虽然限定了开发者所使用的支付模块,但是确实保护了交易相对人和消费者利益,切实保护了数据安全,维护了合理的经营模式,因此苹果公司的行为不会产生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后果。法院因此认定,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驳回原告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