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酝酿二次南海仲裁,上一次填7个岛,这次中国能干啥?
三天之内,马尼拉像是被按下了快进键,从被制裁到重新提起仲裁,一整套动作迅速得近乎仓促。6月11日中方制裁令正式落地,6月12日菲律宾外交部随即发布声明,语气明显收敛,而到了6月14日,《世界日报》又曝出菲律宾正在内部评估启动第二次仲裁的可能性。把这条被极限压缩的时间线拉长来看,南海局势表面上的波动之下,真正发生变化的并不是马尼拉手里的法律工具,而是它背后那层越来越单薄、越来越难以支撑的政治底牌。

这条被压缩在48小时内的时间线,每一环都带着紧迫感。6月11日下午,北京宣布对菲律宾国防部长吉尔伯托·特奥多罗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实施制裁,明确禁止其入境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同时规定中国境内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与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或合作。消息公布不到一天,6月12日,马尼拉迅速作出回应,一份措辞克制的声明随即发布。声明一方面批评中方举措不符合友好邻邦相处之道,可能加剧双边关系复杂性,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主权国家有权依据自身判断采取必要反制措施。既没有对等报复,也没有启动更高级别的紧急外交磋商机制,整体姿态明显偏向谨慎收敛。

几乎在同一节奏下,菲律宾媒体《世界日报》开始释放消息,称菲方正在内部研究,计划针对中方在南海相关海上设施部署情况发起第二次仲裁。这个消息的释放时点非常微妙,几乎紧贴着外交部声明之后出现。把这三步串联起来——制裁、克制回应、再抛仲裁议题——一个清晰的链条逐渐浮现。而如果把时间往前推到5月底新加坡香格里拉对话会,就会发现所谓二次仲裁,并不是被制裁逼出来的新反应,而是一张早已存在的旧牌,只是在等待合适的政治窗口被重新翻出。甚至早在2021年,时任总统杜特尔特在公开讲话中就对2016年仲裁裁决直言不讳,他的原话被媒体引用:他们赢了诉讼,但在国家之间,那份文件毫无意义。

2021年5月,杜特尔特更是用一句极具冲击力的比喻评价那份裁决:它对菲律宾有利,但也不过是一张可以丢进垃圾桶的纸。然而五年之后,这张被前任总统亲手丢弃的纸,又被现任政府重新从抽屉里拿了出来。每一次仲裁牌的重提,往往并不真正指向解决争端本身,而更像是一种国内政治动员工具,或者是在对外谈判中试图重新抬高筹码的手段。理解这一点,很多后续动作才有解释空间。

再往前回看,就会发现更具张力的时间重叠。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单方面将南海争议提交国际仲裁,这成为整个事件的起点。此后三年,仲裁庭陆续召开会议、制定规则,菲律宾提交备忘录并参与听证。2015年7月7日正式听证开启,菲律宾要求裁定中国相关主张无效。与此同时,多个国家以观察员身份参与旁听,整个程序一路推进至2016年7月12日裁决公布。

但在这条法律时间线同步展开的另一侧,现实世界的变化同样迅速而具体。2014年至2015年间,南沙多个岛礁的建设工程密集推进,从美济礁、永暑礁到渚碧礁、华阳礁等,陆续完成从礁盘到陆地的转变,并进一步建设机场、码头、灯塔、气象站乃至医疗设施。地理空间的形态与功能同步发生变化,现实进程并未被法律程序所暂停。

两条时间线几乎并行推进,彼此交错。仲裁案的15项诉求中,包括对填海造岛生态影响的指控,部分内容最终被仲裁庭采纳。但问题在于,这些诉求能否进入审理程序,本身就存在前置争议。中方早在2006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军事与执法活动等争端排除在强制仲裁之外。这意味着,相关争议在制度设计层面就已被限定适用范围。

换句话说,菲律宾绕开协商机制单方面启动仲裁,本身就触及了程序正当性的争议边界。而在长达三年半的审理过程中,岛礁上的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当法律文本在海牙的会议室中不断完善时,南沙的现实地貌也在同步成形。等到裁决文本最终落地时,岛礁的主体工程早已基本完成。

从这个角度回望,裁决是纸面文本,岛礁是地理现实。菲律宾第一次仲裁路径,本质上是试图用海洋权利框架去重新包装领土争议,从而绕开主权问题这一核心前提。但这种绕行策略最终暴露出边界——国际法文本的效力,无法覆盖现实地理的变化速度,也难以逆转既成事实的空间结构。

更重要的是,在国际实践中,类似排除性声明并非孤例,包括中国、俄罗斯、法国、英国等约30个国家都曾作出类似安排。这意味着,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之外预留空间,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大国海洋外交操作,并非特殊例外。

而从法律结构本身来看,还存在两个更基础的层面。其一,所谓仲裁庭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常设司法机构,而是应菲律宾申请设立的临时仲裁庭,由5名仲裁员组成,其中多数由相关机制指定。常设仲裁法院本身并不直接审理案件,仅提供行政与场地支持,更像是会议平台,而非裁决主体。

换句话说,会议室的存在,并不等同于会议中心做出决定,这是最基本的结构区别。

其二,在国际法实践中,约定必须遵守与禁止反言是基础原则。菲律宾在未充分履行协商前提、且与中方已有通过谈判解决争议共识的情况下单方面启动仲裁,本身就存在程序与原则层面的争议。尤其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早已明确,相关争议应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磋商解决,这一点在2002年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签署确认。

但现实情况是,菲律宾在多年之后重新启用仲裁路径,本质上等于再次调用同一套法律工具箱,只是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都已发生变化。 如果把这一切放回当前局势,就会看到另一组更具现实意味的对照。5月底香格里拉对话会上,菲律宾方面发表相关言论的同时,中国南部战区组织海空兵力在黄岩岛海域开展战备警巡,中国海警同步实施执法巡查,并对相关船只进行跟监。随后,中国海警编队在台湾岛以东海域开展巡查行动,对外部联动行为作出回应。 到了6月11日,制裁措施精准落地,仅针对个别官员及其家庭成员,并未扩大至国家层面。这种定向反制的方式,显示出动作的精确性与可控性。 把这些动作串联起来,可以看到三个清晰特征:覆盖区域从黄岩岛延伸至多处海域;手段上兼具执法与外交反制;对象上则精准指向关键人物与具体行为。而菲律宾可选择的工具,也逐渐收缩为三类:国内舆论动员、域外安全合作、以及重新启动仲裁程序。但每一张牌的边际效应都在递减。 与此同时,中国仍保持对话与合作通道的开放,包括海上热线机制恢复运行、渔区问题沟通,以及《南海行为准则》磋商持续推进。合作与对话并未关闭,但前提始终明确:行动需与诚意对等,而非一边谈判、一边施压。 所谓二次仲裁,目前仍停留在内部讨论阶段,从构想到正式提交之间仍存在多重程序与变量。历史已经提供过一次样本:三年半时间换来一份被前总统称为可以丢进垃圾桶的文件。这一次是否还会重复路径,取决于马尼拉最终如何评估现实成本与战略收益。 桌面依旧存在,对话窗口依旧打开,问题只剩一个——是否选择重新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