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就是贼,日本“偷稀土”,也拯救不了日本企业!

5月18日,大连海关在出境例行检查中拦下一名日籍男子,查获违规夹带的管制稀土制品。

一周后的5月25日,另一名涉案日籍人员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6月24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正式证实此事,明确两名人员因违反中国法律被依法拘留,中方已按涉外程序向日方通报。

同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在东京记者会上确认此事,承认二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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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共同社等多家日媒披露,两名涉案人员均为日本重型电机巨头富士电机在华子公司的在职员工,一人为厂区管理高管,一人为技术骨干,熟悉报关流程与产业规则。

此次作案并非个人临时起意,背后有明确的企业需求导向。

两人采用的走私手段,本质是钻规则空子的“技术性规避”。

他们将含镝、铽等重稀土成分的钕铁硼永磁体,提前嵌入普通电机外壳与工业金属配件内部,报关时伪报为普通机械零件,企图运抵日本后再拆解回收稀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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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操作的核心逻辑,是绕过中国对稀土原材料与磁体的直接出口管制,借“成品出口”的名义蒙混过关。

放在几年前,这类灰色操作或许还有模糊地带,但放在今天,早已被堵死了所有退路。

2025年10月,中国商务部发布第61号公告,正式确立稀土管制的域外适用规则:境外生产的产品,只要所含中国原产稀土成分价值占比达到0.1%及以上,就同样纳入管制范围,需申请出口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